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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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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申报要求
1. 上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 万元;
2. 专职研发与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,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18%;
3. 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;
4. 研发试验、检测设备(不包括生产设备),设备原值不低于200 万元;
5. 设立5 人以上的技术咨询委员会。
申报时间与奖励
奖励20 万;每年两批,一般6-9月份申报。
注:以上仅以南海区为例,佛山五区以及其他城市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法都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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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吴老师
手机:
15817510615
网址:www.gddekai.com
地址:东莞市莞城区元岭路莞城段3号7栋901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