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要求
1. 上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 万元;
2. 企业近三年内拥有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登记软件著作权3 件或授权发明专利1 件)或在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科技成果1 项;
3. 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,有必要的试验仪器、检测工具和工艺装备(不包括生产用设备),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 万元;
4. 专职研发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人数不低于10 人;
5. 具备产学研合作基础。
申报时间与奖励
奖励10 万;
每年两批,一般4-10月份申报。
注:以上仅以南海区为例,佛山五区以及其他城市的申报条件和奖励方法都不同。